1.NMPA批件(如果有请提供)
2.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及成员签字表(如果组长单位伦理为修改后同意,必须保存所有的伦理审批记录)
3.器械临床试验申办方、参加单位及研究者信息
4.申办方委托我院进行临床试验的公函(均应加盖红章,如果为CRO全权代表申办方,由CRO出具委托函也可)
5.申办者资质
企业营业执照
器械生产许可证
组织机构代码
6.CRO资质
企业营业执照
CRO的委托书
组织机构代码
7.研究者手册
8.试验方案
9.CRF表
10.研究病历
11.知情同意书
12.受试者招募材料或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文件
13.动物实验报告
14.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
15.产品检验报告
试验产品
对照产品
16.该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
17.产品说明书
试验产品
对照产品
18.保险证明(如有,请提供:保险单+保险副本)
19.组长单位主要研究者履历,我院全部研究者的名单与履历(履历表上每个研究者要签字确认)并将GCP证书附在每个人的履历表后
20.SAE空白表样表
21.CRA委托书、资质(身份证复印件、GCP证书,并盖章)
22.申办方监查报告空白表
23.试验项目监查计划(交机构备案)
24.中心实验室资质、室间质控证明(如果涉及)
25.其它(申办方需要增加的内容可以放在后面)
要求:
1.按照临床试验申请表清单提供3套完整版资料分别存科室、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。
2.送审的临床试验资料每一项封面(每项首页)加盖申办方/CRO公章、骑缝章。
3.要求用黑色两孔文件夹装订、每份资料要求有目录并用索引纸隔开,并在索引纸上注明顺序号。
4.申办方同时可联系伦理委员会,伦理委员会电话:0951-6192190。